问: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项第一目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发票丢失无需登报声明作废。
问: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项第一目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发票丢失无需登报声明作废。
本文链接:https://www.hzzycs.cnhttps://www.hzzycs.cn/news/5252.html
5. 惠州杨村镇中赢会计代办个体户注册收到客户好评 赞赏不绝
15. 代办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变更哪家好,我要惠州平山本地的公司
17. 惠州龙华镇中赢财税餐饮经营许可证收到客户好评 赞赏不绝